1月17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与新时代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成就,分析新征程上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22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有效应对疫情反复冲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保运行,全国市政公用行业全力保障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热正常运行,城管队员、物业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群众正常生活。保主体,实化细化建筑工地防控管理和建筑工人健康防护措施,统一延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许可管理有效期。保应急,按时保质完成方舱医院等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建设,排查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建筑。 二是认真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积极助力稳大盘、纾企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参加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工作,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实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费用缓缴政策。 三是扎实做好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工作,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因城施策稳定房地产市场,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合理调整限制措施、房贷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政策。用力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克服困难完成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任务,支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下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出台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四是系统推进城市建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实现新开工改造5.1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年度目标任务,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开工1.69万个,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2.2万公里,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专项评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功举办2022年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暨第二届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推动联合国人居署设立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 五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深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推进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问题,持续开展定点和对口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六是稳妥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明确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七是集中力量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百日行动”和“回头看”,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完成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八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全面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措施,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 会议指出,新时代10年,习近平总书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市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住建铁军更加坚强有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把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和生动实践。深刻理解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理解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理解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深刻理解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以努力让人 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进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治理好,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着力在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着力在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展现新作为,着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实现新进展,着力在保障质量安全、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上作出新贡献,奋力开创新征程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房地产工作要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和当前的中心工作来展开。一是稳预期。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信心,努力保持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同住宅产业发展相协调,严控投机炒房。二是防范风险。要“抓两头、带中间”,以“慢撒气”的方式,防范化解风险。“一头”抓出险房企,一方面帮助企业自救,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处置,该破产的破产,该追责的追责,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做好保交楼工作。“一头”抓优质房企,一视同仁支持优质国企、民企改善资产负债状况。三是促进转型。各项制度要从解决“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要大力提高住房品质,为人民群众建设好房子,大力提升物业服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要形成房屋安全长效机制,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等制度,让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有依据、有保障。 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建设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这个目标任务。在规划设计方面,落实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编制好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专项规划。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研究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明确从房子到小区、到社区、到城市不同尺度的设计要求,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韧性。研究建立建设工程许可制度,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构建从建设工程设计、到施工、到验收、再到运维的闭环管理制度。在城市体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向群众身边延伸、在“实”上下功夫,从房子开始,到小区、到社区、到城区,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查找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体检要有硬指标、硬要求、硬督查,成为解决问题的指挥棒。在城市更新方面,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城市体检的结果,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依据。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会议指出,建筑业是重要的实体经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要守住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的初心。一抓建筑市场,要从“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资质审批要提速,增加审批频次,提高审批效率。严格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动态监管,用好数字化手段,用好信用手段,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品质的市场环境。对工程质量不合格、恶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罚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法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个人不能在这个领域从业、企业不准承接新业务。二抓施工现场,要向科技进步要质量、要安全、要效益,突出提品质、降成本两个主攻方向,集中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法、新产品,加强建筑工人队伍培训教育,建设一个又一个好项目。要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举全行业之力打造“数字住建”。三是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要将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贯穿到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要下功夫抓住宅,开展设计竞赛,打造优质样板,引导激励设计、施工人员为人民群众建造越来越多的好房子。国家建筑奖、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鲁班奖等都要向住宅项目倾斜,树立鲜明的为民导向。 会议指出,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做到稳中求进,找准问题、瞄准目标、用准政策,用力抓好稳增长、防风险、惠民生等各方面工作,把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发挥好。要加强科技引领,把科技创新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突出位置,持续巩固提升世界领先技术,集中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惠民实用技术,以科技赋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化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形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的制度体系、新的发展模式。要注重强基固本,下大气力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应用,建立新型智库。要坚持实事求是,谋划和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想明白、干实在,从大局和实际出发,谋定而后动,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系统要在稳中开好局、在进上下功夫,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重点抓好十二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努力提升品质、建设好房子,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放心租房。 二是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360万套(间)。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三是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在设区的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今年在城市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以上。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新开工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10万公里以上,改造建设雨水管网1.5万公里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四是以深化城市管理改革为动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发挥好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督导服务作用。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五是以提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镇。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收官战,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因地制宜建设小城镇,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六是以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不断提升建筑品质。资质审批要提速,部机关要带头、限时办理。提升住宅设计水平,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启动涵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保险试点,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 七是以彰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为核心,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构建保护传承体系,持续开展专项评估工作,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历史建筑修缮工作,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八是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为路径,切实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着力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再创建一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九是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为关键,坚决守住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底线。启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持续抓好自建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十是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引擎,激发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构建新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数字住建”建设,支持国家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智库建设,使智库成为政策研究和科技创新的支撑。 十一是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载体,持续为世界人居领域发展作贡献。办好世界城市日活动,建立中国-东盟建设部长交流机制,稳步推进中俄建设和城市发展合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对接与融合。 十二是以自我革命精神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努力营造团结奋斗、担当作为、干事创绩的良好氛围,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会议还对岁末年初城市保供、农民工工资发放、安全生产等工作作出了部署。 会议号召,在新征程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踔厉奋发、开拓创新,以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宋寒松出席会议,副部长董建国主持会议,副部长秦海翔宣读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决定,总工程师李如生,总经济师杨保军参加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同志,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